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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研究 (二)
培养既有专业理论知识又有很强实践操作能力教师的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在我国尚在起步阶段。为适应高职快速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高职教师的来源主要是高校教师,部分中职教师和少量生产一线人员,以职前培训为主要手段。培训的重点包括:对符合学历要求但缺乏实践经验的专业理论课教师普遍进行实践技能培训,便于他们在获得生产一线经验的同时参加社会职评或考试,获取相应的技术职称;对于从企业选调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非师范院校毕业有实践经验(或者能获得相应技术职称)的教师进行高等师范教育的培训;对少数未达到规定学历要求的有培养前途的年青教师进行相应的学历达标培训等。
从长远的发展看,高职的专职教师主要由本科及以上层次的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培养。毕业后的学生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再渡过1~2年的实习期,包括课堂教学实习和生产一线实习。实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方可去学校独立执教。
2.2具有“双师型”任职资格的高职教师的职后培养。对于高职教师职称评定问题,现在尚处于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阶段,但有一点认识比较趋同,这就是:高职教师作为一个特殊的教师群体,应该制定独立的考核办法。从高职教育课程结构看,基础理论课和专业理论课以理论内容为主,这两类课程的教师主要是传授理论知识,因此,职称评定可按教师系列实行,不过,评定标准应有一定的侧重点。基础理论课教师的评定标准可参考普通高校基础课教师的评定标准。专业理论课教师的评定标准则要兼顾到对实际操作能力的考核。一般在生产第一线工作为主,因此,可按技术等级职称评定,但在评定时,也要适当考核其教师的基本功。
值得一提的是,这种职称评定的设置标准是最低的。对于教学科研成绩突出,精力充沛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应该积极鼓励引导他们参加“双职称”的评定,同时,学校应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实行两种职称评定时可交替进行。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理论课教师以偏重于教师职称系列为主。如教授——工程师型。职业实践课教师以偏重于技术职称系列为主,如高级工程师——讲师型。职业实践课教师的待遇接与技术职称级别相当的教师职称级别来考虑,如一个高级工程师——讲师型教师,与一个教授——工程师型教师享有同等待遇。另外,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应建立定期培训制度。一方面可对中老年教师进行适应性更新培训;另一方面,也能为教师参加各种职称考试提供便利。
在逐步完善高职教师资格制度、培养模式的同时,作为稳定师资队伍、吸引优秀人才从教的主要筹码——福利待遇,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德国职业技术院校(OUL,相当于我国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专职教师的培养需10年左右时间,一般人要到三十岁左右才能得到这份职业。但由于德国职教师资的收入很高,与普通高等院校完全一样,又享有国家公职人员的各种优厚待遇和较高的社会地位,因此仍有许多人非常愿意加入到职教师资队伍中去。我国高职教师作为高等院校教师的一个特殊部分,应享有国家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一切待遇。但高职教师又具有“双师”的特殊身份,因此,可考虑每年由政府作为特殊教育的教师予以一定的补助;另外,在改善住房条件等方面,也应给予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