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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教学讲座的暂行规定

 

为了开阔学生的视野,丰富学生的知识结构,同时也为了使校外专家的教学讲座适量、适当、适时,更好地满足教学的需要,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一、学校鼓励各教学单位在保证正常教学的同时,为学生聘请校外知名专家来校做高水平的讲座。
二、校外专家教学讲座院级和系级两个级别。院级教学讲座要求面向全校相关学生,讲座本身有一定的影响;系级教学讲座,主要面向各系的学生,讲座作为日常教学的一种辅助形式。
三、开设院级教学讲座,由教务处牵头,相关系组织实施,在学院公告栏中提前两天贴出通告。开设系级教学讲座,由各教学单位根据需要自行决定,但须将讲座的基本情况(讲座人的基本情况、讲座的时间、讲座的主要内容等)报教务处备案。
四、开设院级教学讲座,校外专家的教学讲座费由学院支付。开设系级教学讲座,校外专家的教学讲座费由各教学单位自行解决。
五、本规定解释权在教务处。